现状一:城市配送涉及管理部门众多,协调管理难。
城市配送管理涉及到城市交通警察、运管局(处)、城管、规划等部门以及众多的工商企业,城市配送管理涉及面广,协调管理难度较大。运管部门重视保护城市配送企业的利益,力图更好地满足配送需求与提升配送企业服务,希望减少城市交通限制,增加城市配送节点;而交警部门为了交通的顺畅,往往限制配送车辆的通行与停靠;土地、商贸、规划部门在规划道路、商业网点的过程中,没有充分考虑配送需求,没有为城市配送预留配送站点与通行通道,往往容易在配送过程中造成交通拥挤,所以城管、交警对配送活动进行一定的限制。
现状二:城市配送涉及管理内容繁杂,交叉管理多。
各个主体根据部门相关职责,从城市配送不同的角度,对城市配送进行管理,其中交通警察管理重点是车辆通行和停车管理,运管负责配送企业、配送市场的管理等。在一个完整的城市配送活动中,往往受到不同部门的监督与管理,过多的部门的涉入,造成了职能的交叉。
现状三:对城市配送管理市场管理与配送企业的管理没有取得良好效果。
现在城市配送中各种违章装载行为相当普遍,普遍存在拆除小客车座椅从事货运的现象,来规避城市的通行政策;另外非法从事机动车货物业务的现象屡禁不止,未取得营运资格的单位和个人非法从事机动车货物运输的现象较为普遍,政府部门的打击整治力度不够,重点不突出,整顿效果并不明显。
如何理顺城市配送管理体系
第一,必须建立管理部门的协调机制。
城市配送并不是一个独立的产业,而是由包括交通运输、邮电通讯、商业物资、工业管理和对外贸易等部门各自分管的,以部门分割、条块分割为特征的分散型产业群。但现代城市配送物流却是几乎囊括了运输、仓储、装卸、加工、整理、配送、回收、信息等各方面的内容,并以此为基本要素,紧密结合构成了一条完整的物流供应链。
城市配送管理中,主要协调运管部门、交警、规划、工商、税务关系,应当由运管为主导,建立城市配送统一管理的委员会或办公室,来加强配送管理,其主要是与交警系统协作,争取更多的通行证的管理建议权、停车管理权;与规划、土地部门协作,争取更多的市场规划权、停车规划权;与工商、税务等部门协作,争取更多的配送企业优惠政策。
第二,要转变城市配送物流管理方式。
由后置性城市配送管理到前置性城市配送管理转变。原来的城市配送体系的构建,是基于现有城市规划、现有土地布局和商业布局、现有交通条件下的满足性、适应性城市配送体系;现在的城市配送体系应当在城市规划、商业网点规划、交通规划的过程中充分考虑。
从控制管理到引导管理的转变。从配送市场的审批到许可的转变;从限制货运车辆的通行路权到一定程度放开的转变;从路检路查打击物流配送“黑车”到引导社会车辆参与城市配送的转变。政府可以通过政策引导,鼓励城市配送业务发展,制定城市配送发展政策,规范配送业务的市场管理,为物流配送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积极制定配套优惠政策,推进物流体系的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促进运输工具的标准化,通过信息化建设,保证物流信息平台在高效、统一、有序的环境下正常运行。
第三,应该抓住关键物流配送管理问题。
与规划部门协作,为城市配送企业预留配送用地;与金融部门协作,为配送企业提供良好的融资条件;与财政部门协作,加大对物流配送业的基础设施以及高新技术的研发的投资给予优先投资;与计量部门协作,对城市配送各项指标设置统一科学的计量标准;与交警部门协作,对城市货运车辆、城市配送车辆的通行、停靠进行规划、管理与监督。
城市配送物流信息平台应当着眼于城市整体的物流建设,为各企业提供一个有效的通用商务平台,便于城市内物流企业、普通企业共用链的整合,同时也能为政府管理部门、政府与企业的信息沟通服务,便于政府的宏观决策与市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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